事業單位應依其作業性質與設施狀況,自行訂定並負責安全衛生工作守則;若作業或設施有新增、變更,應重新辦理申報。守則內容不得違反安全衛生法規或原則,亦不可將雇主責任轉嫁予勞工,如有不符規定之處,事業單位應配合修正。
雇主應建構系統性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以防範職場暴力、性騷擾及跟蹤騷擾等侵害。透過落實預防措施與處理機制,確保勞工在工作環境中獲得完善保障與支持,進而營造安全且和諧的職場氛圍。
人因危害預防計畫是為防止勞工因重複性作業、姿勢不良、過度施力或頻率過高而促發肌肉骨骼疾病所訂定的職場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雇主須透過執行「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計畫」,保護輪班、夜間或長工時勞工,以防範因工作壓力與過勞所導致的心腦血管疾病。
「母性健康保護計畫」是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來設計的,主要是針對那些從事可能對母性健康有影響的工作的女性勞工,提供一些預防和管理的措施。